平邑县地方镇“三项机制”提升信访办理效能
平邑县地方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工作机制,创新运用信访矛盾纠纷多元收集一站式化解、初信初访“1+3+3+3”和信访积案“五步工作法”化解工作机制,解决好信访矛盾纠纷、初信初访和信访积案等重难点问题,切实提高了信访案件办理质效,推动了当地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信访矛盾纠纷多元收集一站式化解工作机制
地方镇建立“多元收集·一站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突出镇级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化解中枢作用,通过矛盾纠纷“线上线下”收集、“分类分层”分流、“网内网外”化解、诉调对接等机制,集中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
一是搭建镇级排查化解平台。成立地方镇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综治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建立3处社会矛盾纠纷公开受理点,打造“5分钟矛盾调处服务圈”,由综治中心“吹哨”,涉及部门、工作区“报道”,现场解决矛盾纠纷,确保让群众反映问题“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二是建立矛盾纠纷“线上线下”收集机制。线上收集主要包括“12345·平邑首发”热线重办的工单、“一站式”矛盾调解平台汇总的矛盾纠纷和网上舆情等。线下收集主要包括村(社区)无法自办自结的矛盾纠纷、镇信访办和行业领域在办理业务中受理的无法自办自结事项、网格员走村入户排查的无法化解的矛盾纠纷和各类电话询访收集的矛盾纠纷。对线上和线下收集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梳理分类,建立台帐。
三是建立矛盾纠纷“分类分层”分流机制。分类分流是按矛盾纠纷复杂程度、调处难易程度,将矛盾纠纷按照类别划分为一般性、较复杂类、复杂类、重大类矛盾纠纷,疑难复杂信访积案,涉重点群体性问题等六大类;分层分流是将各类矛盾按照层级划分为镇级、村级和网格级,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主办、协办单位和办理时限。
四是建立矛盾纠纷“网内网外”化解机制。全镇共设立11个片区调解中心,聘任3名专职调解员、15名金牌调解员和25名兼职片区调解员,根据案件性质和难易程度开展“网内网外”同步化解。网格内化解:一般矛盾纠纷首先交所在微网格化解,发挥微网格长和助理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实现“小事不出‘格’”,超出微网格职责范围的,报告村党支部书记,由村党支部书记组织人员再次调处,做到“大事不出村”;网格外化解包括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片区化解,对经研判不适宜微网格和村化解的、微网格和村化解不成功的矛盾纠纷交片区调解中心,适宜个人化解的由调解员主动认领,需要“组团”化解的,根据矛盾纠纷类型和难易程度等组合力量进行化解;第二个层次是联动化解,对经研判不适宜微网格、村、片区调解中心化解和片区调解中心化解不成功的复杂矛盾纠纷,由镇分管班子成员牵头,根据需要实行部门联动、集体会商、协同推进,实施多元化解;第三个层次是专班化解,重大矛盾纠纷由镇主要领导牵头,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成立专班调处化解,保证难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五是建立矛盾纠纷“诉调对接”联动机制。构建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中心,“法庭+镇诉调对接工作站+法官联络点+特邀调解员”“庭、站、点、员”四位一体的诉调对接机制。镇里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安装法院调解系统,接受县法院按照属地原则派送的适宜基层调解的纠纷,进行分流化解。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过程中需要法官指导、协助的,通过线上或线下提出申请,县法院3日内指派人员协同镇化解。
二、初信初访“1+3+3+3”化解工作机制
地方镇不断细化“三级过滤”工作法,创新实施初信初访“1+3+3+3”化解工作机制,将工作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从根本上守好第一道防线。
1.确定1名首接负责同志。对到镇的初信初访,明确接访即首办责任,接访领导班子成员负责该信访案件的牵头调度、督促化解等,及时向信访人反馈案件办理情况,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参与信访案件办理,约访接待信访人等。
2.实行三级分流过滤法。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采取“研判分流+三级过滤”工作模式。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研判信访案件复杂程度和化解难度等级,分别评定为普通案件、复杂案件、疑难案件,依次进入对应的一级过滤、二级过滤、三级过滤程序,普通案件由信访办主任和相关科室负责人靠上做工作,推进案件化解;复杂案件由分管领导牵头协调靠上做工作,推进案件化解;疑难案件由党政主要领导靠上组织召开案件分析研判会议,并指定相关班子成员组成化解专班,查找问题症结,制定切实可行地解决方案,全力推进案件化解。
3.3周+3周办结制。第一个3周,承办责任人分析研判案情,梳理症结,查找原因,全力做好信访案件化解。镇党委分别在接到信访案件的第5天、第10天发放提醒函,在第14天发放督办函,督促承办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尽快办结该信访案件。重点监控案件由党委书记亲自牵头调度,每周一、周四通报案件进展情况,每周召开一次分析研判会,全力推进案件化解。第二个3周还不能化解的案件除对相应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外,将该起案件纳入镇信访积案,实行重点稳控化解。对于直接到县以上的初信初访按照重点监控案件程序进行化解。
三、信访积案“五步工作法”化解工作机制
地方镇坚持问题导向,用情用心用力化解历史积案,着力推动“历史积案”清仓见底,有效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骨头案”“钉子案”,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第一步:找准“症结”,开好药方。全面了解掌握信访积案人员的基本信息、主要诉求、思想动向,信访事项的历史背景、政策因素、存在现实问题,通过系统分析,找出针对信访问题的症结、病根,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化解方向和具体措施。
第二步:发现“堵点”,及时疏导。组织工作区、村和相关部门经常性集中会诊,分析化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堵点、难点和一些实际性的问题,抓住关键“死结”,强化具体措施,提前进行分析预判,提出对策措施,找出解决方法。
第三步:抓住“节点”,综合施策。结合《信访工作条例》和宪法宣传日等节点活动,组织专业人员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其熟悉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依规上访,明白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督办程序及法律责任等,引导其通过正确途径和程序反映问题,教育其正确使用民主权利,规范自己的信访行为。
第四步:解其“困点”,救其所需。主动摸排信访人员的生活、家庭、就医等是否存在特别困难的情况,针对少数生活困难的信访人员,积极开展救助协调,通过民政救助、司法解答、临时帮扶等方式关心帮助到位,做好稳控工作,最大限度避免赴省进京上访及群体性上访的现象发生。
第五步:直面“难点”,带案下访。党政主要领导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制度,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到各自联系的工作区、村下访约访信访群众。领导干部和群众同坐一条板凳、同围一张桌子、同解一个问题,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把解决信访矛盾的主战场放在基层一线,切实筑牢信访工作“第一道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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