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信访局网站

临沂市信访局

Linyi Complaints and Proposals Administration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咨询建言 >> 留言列表 >> 内容页
标题 申请信访意见书复查复核
发言人帐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3-06-14
联系人姓名 陈*
身份证号 3713**************
手机 156****2631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申请信访意见书复查复核是否可以网上,我离得太远了过不来
回复人名称 linyixfj001
回复时间 2023-06-14
回复内容 《山东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采用书面方式申请复查、复核,应当在复查、复核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被申请人的名称(二)复查、复核请求;(三)主要事实和理由;(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五)申请的日期。” 《山东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复查、复核申请书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形式提出。有条件的复查复核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复查、复核申请。” 请参照上述规定,谢谢您的关注!

网站维护单位:临沂市信访局 电话:0539-8059697 网站标识码:3713000082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2276号
鲁ICP备050269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