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通报1起集体上访涉及党员、干部违纪典型问题
2017年,福建省龙岩市纪委通报了2016年8月15日(简称“8.15”)集体上访涉及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处理情况。
1、谢荣亮等党员的违纪事实及处理情况。2016年8月15日,新罗区谢荣亮、林青山等两名党员参与组织80余人统一着装,先后到新罗区政府门口、龙岩市政府北大门进行集体上访,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日前,新罗区纪委对谢荣亮、林青山违反信访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分别给予谢荣亮、林青山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2、陈庆日等党员干部失责错误事实及处理情况。在“8.15”集体上访事件中,新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庆日在提前获知谢荣亮等人将于8月15日组织集体上访的信息以及上级的处置要求后,未组织有效处置,对“8.15”集体上访造成不良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龙岩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新罗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区信访局局长林明在提前得知区政府主要领导无法参加8月15日“区长接待日”接访的情况下,未按要求报告并公示更改该日接访领导,导致上访人员以此为借口,前往龙岩市政府北大门继续进行集体上访,造成了不良影响;同时,区信访局在对谢荣亮作为镇人大代表预备人选、区人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审核把关中,明知其存在参与组织集体上访行为,仍然给予审核通过,造成不良影响。林明对上述两个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新罗区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8.15”集体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对组织参加这次集体上访的党员进行党纪处理,对在处置这起集体上访中存在失职失责错误的党员干部进行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党纪国法权威的应有举措,是维护安定稳定社会局面的坚定行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务必从中引发深刻思考,汲取深刻教训。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务必要像爱护自己的身体和生命那样爱护“闽西苏区”的金字招牌,一切有悖闽西光荣传统的活动,都必须受到坚决的拒绝和制止;一切有损闽西光辉形象的行为,都必须得到坚决的纠正和处理。全市各级党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一方面要以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每一件合理诉求;另一方面,要旗帜鲜明地维护法纪权威,对极少数错误地以为“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动不动就生事造势以求实现个人无理要求或者别的企图的,必须理直气壮地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只有坚定不移地把法治作为和谐稳定的基石,始终崇尚法纪,敬畏法纪,遵守法纪,维护法纪,才能保持政治社会局面和谐稳定、长治久安。各级党组织必须善于运用《问责条例》利器,及时抓住失责典型,勇于铁面问责,以此来发挥震慑警示效应,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通报强调,包括谢荣亮、林青山在内的全市广大共产党员,务必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生活,努力做一名与闽西苏区相匹配的合格党员。全市各级党组织对于犯过错误的党员同志,要一如既往、满腔热情地关心帮助,共同追忆激情燃烧的岁月,激发他们的党员意识、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焕发他们党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为党和人民多作贡献。作为犯过错误的党员同志,应当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放下思想包袱,真心改正错误。只要以实际行动表明真正地改正了错误,就一定会受到组织和同志们的欢迎和信任。(龙岩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