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大兴镇:建立“一定三亮”工作机制 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向纵深发展
为深入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大兴镇坚持把“提升为民服务质效”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各班子成员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主动深入各分管领域、行业内部等基层一线开展“沉浸式”调研,并创新建立,“集体研讨制定工作方案”的“一定”、从‘调查、处理、化解、稳定四个维度’对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责任的“亮责”、对相关情况是否完成以‘红绿灯’为标志进行数据分析的“亮灯”、以“信访工作法治化、为民服务质效为评价标准”的“亮绩”,形成“一定三亮”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机制,着力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入开展。
“一定”。信访办工作人员在接到群众诉求后,利用各部门的优势业务,如司法的矛盾调解机制、网格的精细化管理机制如群众社会关系的摸排、热线的督办制度及同心云数据分析能力以及信访完善的听证会制度,充分分析群众纸面诉求及真实诉求,联系相关部门会商,广泛听取各部门及村居意见,发挥“头脑风暴”作用,制定合理的工作方案。
“亮责”。群众的诉求涉及多个层面,不能只看面子不做里子,需要将群众工作做深做透,确保群众“事、心双解”。基于此,大兴镇数据服务中心从“调查、处理、化解、稳定”四个方面入手,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确定工作职责。调查: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明确责任部门或成立工作组进行深入细致调查,限期形成调查情况报告并署名调查部门及人员;处理: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相关责任部门如直接问题处理(反映问题的责任部门)、生活救助(民政、退军、组织关怀)、违法处理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明确责任;化解:群众对反映的问题处理情况是否满意,明确责任人靠前一步,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工作;稳定:从社会稳定大局考虑,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实时关注群众生活状态及精神状态,及时反馈相关部门,避免意外事件及负面舆情发生。
“亮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及人员后,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根据问题诉求,通过进行村级走访调查(网格)、推进矛盾调解(司法)、召开听证会等方式方法,让群众感受到关心和关怀,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在全方位工作协同推进时,信访办工作人员实时督导跟进,设立。群众诉求的调查、处理、化解、稳定四“盏灯”。事项每完成一项,经审核后,该灯由红灯变为绿灯。设立“四灯”电子档案,实施看板管理,可一键查询镇域群众诉求问题整体情况,为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入开展、镇域信访形势分析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亮绩”。依托《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以信访工作法治化、群众服务质效为评价标准,建立群众诉求档案、不稳定人员档案等,推选“标杆部门”“先进个人”“典型案例”等方式进行激励。同时,对工作不力部门及部门由镇纪委以提醒、通报、立案调查等方式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