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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三级过滤”提升初次信访一次性化解质效

发布时间:2023-08-21    编辑:临沂信访局001    浏览:166

为抓实抓好初次信访事项办理,强化源头预防,平邑县创新实行“三级过滤”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初次信访一次性化解质效。

平邑县信访局收到初次信访案件后,第一时间明确案件承办责任主体并将案件转交,责任单位收到交办案件后20日内,由信访办主任(科长)具体办理,争取化解,为第一级过滤;一级过滤没有化解的,进入第二级过滤,由责任单位分管负责人负责,在第21日—40日内靠上办理,推动案件办理;对前两级仍不能化解的或相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从第41日开始进入第三级过滤,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召开案件分析研判会,查找问题症结,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利用20天的时间,推动案件得到化解或取得阶段性重大进展。

自实行“三级过滤”工作机制以来,平邑县初次信访事项通过2个月的有效办理周期,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达到100%,初次信访案件化解率同比提升了12.8个百分点。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思晴 通讯员 丁祥志 报道)

责任编辑: 杜辉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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