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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多渠道宣传学习《信访工作条例》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发布时间:2022-08-25    编辑:临沂信访局001    浏览:396



 

自《信访工作条例》(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蒙阴县创新方式方法,扎实有效开展《条例》的宣传和学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提高干部群众依法信访观念,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一、精心准备,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宣传学习活动有序开展,蒙阴县信访局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条例》宣传学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指导、实施、推动等工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为保证宣传材料完备充足,县信访局还印制《信访工作条例》500本、《条例摘要》宣传明白纸2万份,《条例摘要》海报2000份,分发给各乡镇街区,为活动宣传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

二、全面启动,营造活动氛围

为在全县营造浓厚的宣传学习氛围,为活动开好局,5月10日,蒙阴县组织各乡镇街区、县直单位分管负责人及各单位信访办主任在县城北广场举行《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启动仪式,全面启动宣传活动,要求全县级各部门单位创新方式方法,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掀起《条例》的宣传和学习热潮,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为营造宣传氛围,启动仪式当天,县信访局分别在广场、社区、信访接待场所设置了3个集中宣传点,共悬挂宣传标语20条,摆放宣传展板10个,发放宣传明白纸15000余份、《信访工作条例》100余本,出动宣传车辆6部,为群众解答80余次,为宣传活动的开展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三、广泛发动,多措并举,确保活动效果

一是线上线下同步开展。通过向各单位下发《关于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明确活动主题、活动安排、宣传安排和工作要求,积极将《条例》的宣传学习与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理论宣讲、“提境界、担当、跨越”作风建设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条例》深入宣传学习。同时,通过县融媒体、“爱蒙阴”APP、网络客户端等渠道,全方位宣传《条例》内容及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扩大宣传效果。活动开展以来,各单位在市级媒体发布宣传学习活动5次,在县级媒体发布12次。



二是县直乡镇协同推进。县信访局在接待场所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等向来访群众宣传《条例》内容,提高群众对信访工作的知晓度。各县直单位通过社区“双报到”、“七讲七进”等形式,宣传依法信访,推动《条例》进社区、入村居、进企业、进超市。各乡镇街区通过设置集中宣传点、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宣传,真正使《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县共设置宣传点231个,悬挂宣传横幅370余条,发放宣传册、明白纸15200余份,摆放宣传展板90余个,张贴宣传海报1300余份,开展宣讲27次,宣传和学习覆盖319个村居社区。

三是培训测试结合进行。为提高信访干部、乡镇工作人员、村级网格员运用《条例》的能力,县乡两级通过培训、测试等方式,对全县信访办主任和基层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对《条例》的理解和运用。活动开展以来,县信访局组织各单位信访办主任开展集中培训1次,集中测试1次;各乡镇街区组织乡镇干部、村级网格员集中培训30余次 5000余人,全面提高了信访干部和基层工作人员对《条例》的理解以及处理实际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政法部门联动引导。为进一步维护信访秩序,依法打击信访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由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信访秩序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下称《通告》,并通过公众号、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布,为提高《通告》的知晓度,县信访局印制《通告》宣传材料3000份,分发到各乡镇街区,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信访。

通过《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学习活动的开展,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信访知识,规范依法信访行为,共同营造了和谐有序的信访秩序。下一步,蒙阴县将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和学习,结合正在开展的“沂”起学理论,通过宣讲、“七讲七进”等方式,继续推动《条例》进机关、进社区、进村居、进企业,进基地、进校园、进网站,进一步提高各级机关干部和群众对《条例》的理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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