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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探索公职律师全面参与信访工作有效路径 着力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发布时间:2024-08-22    编辑:临沂信访局001    浏览:50

临沂市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注重发挥公职律师队伍的专业优势,探索建立公职律师全面参与信访工作“1234”工作模式,有力推动信访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群众诉求依法理性表达、合法权益依法有效保护,信访形势持续平稳向好。今年以来,全市公职律师参与成功化解信访积案120余件,参与行政诉讼应诉1起。

围绕“1条主线”,培育法治建设“好帮手”

以“信访工作法治化”为主线,将公职律师作为“法”“访”对接的桥梁。先后印发关于设立公职律师的工作方案、管理办法,明确公职律师的权责义务、激励措施、保障机制、考评标准;设立专门办公室,负责公职律师的管理、协调、指导、遴选、考核等工作。目前全市已选配公职律师16名,为公职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法治化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用好“2个平台”,建设普法宣传“先锋队”

一方面,用好法治宣传平台。公职律师积极参与信访法治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七进”活动,向群众宣讲《信访工作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另一方面,用好来访接待平台。以法律“中间人”的身份,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释法,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今年以来,公职律师参与普法宣传30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260余人次,解答群众疑惑1400余次,有效拓宽了法治宣传社会覆盖面,规范了信访行为。

建好“3项机制”,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

建好“全覆盖”选派机制。在各县区普遍建立公职律师人才库,从辖区机关单位中遴选经验丰富、有从业资格的公职人员,统筹调配,通过选派、挂职等方式到信访部门担任公职律师,有效解决县级信访部门缺乏法律人才问题。建好“全链条”培育机制。市县信访部门加强与司法部门、律师协会协调联络,通过专题培训、座谈交流、一对一帮扶等措施,为公职律师提创造学习空间,增强参与信访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好“全方位”激励机制。推荐和选拔公职律师进入专业人才库,在上级机关选调、遴选法治相关岗位人员时,优先考虑公职律师,同时在绩效考评、评优评先、干部使用等方面向公职律师倾斜。

发挥“4员作用”,组建矛盾化解“专家团”

参与群众来访接待,当好“守门员”。按照受理法治化的要求,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按照“诉访分离、分类处理”原则,及时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涉诉问题进入信访渠道。参与信访矛盾调解,当好“调解员”。坚持访调结合、调解先行,对群众反映各类矛盾纠纷,优先经过公职律师调解,将矛盾调解在群众信访之前。参与信访事项办理,当好“办事员”。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推动群众诉求在法治轨道上解决,公职律师以“第三人”和“法律人”的双重身份,打消信访人担忧,通过运用柔性手法,转换问题角度,厘清政策法规,更容易让群众听进去、坐得住,最终解决合法诉求。参与信访复查复核,当好“监督员”。对责任单位出具的处理意见严格进行审查,从适用依据、处理程序和调查结论等方面深入查找问题和瑕疵;对受理、调查、听证、答复等各个环节把关,并协助法律顾问出具法律论证意见书,确保复查工作始终在法律的框架内依法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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