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信访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 内容 |
公开 主体 |
公开 依据 |
公开 时限 |
公开 方式 |
公开 渠道 |
公开 责任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1 |
机关 简介 |
机构 职能 |
1.机关职能:机构编制部门批复的本机关工作职责以及法律法规或上级机关设定的工作职责; 2.办公地址:本机关现在的办公具体地址,以及各类下属单位和分支机构的办公地址,如果政务服务大厅、信访窗口等设置在机关本部之外的,也一并列明; 3.办公时间:本机关的正式办公时间,如果具体办事服务时间与正式办公时间不一致的,应一并列明,时间应精确到分,如有夏、冬令时,需在办公时间中注明; 4.联系方式:代表本机关对外联系的有效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
临沂市信访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国家档案馆 □公共图书馆 □其他 |
调研科 |
2 |
机构简介 |
领导 信息 |
局领导的姓名、现任职务职级、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照片等。 |
临沂市信访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国家档案馆 □公共图书馆 □其他 |
调研科 |
3 |
|
机构 设置 |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名称和职能。 |
临沂市信访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国家档案馆 □公共图书馆 □其他 |
调研科 |
4 |
部门 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1.以市信访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文件标题、成文日期、发布日期、发布机构、统一编号、有效性、发文字号、正文、附件以及相关解读材料; 2.作出清理决定后,公布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名称、文号等。 |
临沂市信访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一)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长期公示,定期清理;自文件宣布废止、失效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更新有效性标注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国家档案馆 □公共图书馆 □其他 |
调研科、文件起草科室单位 |
5 |
规划 计划 |
相关 政策 |
各类规划计划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 |
临沂市信访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三)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定期清理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国家档案馆 □公共图书馆 □其他 |
调研科、相关科室单位 |
6 |
财政预决算 |
— |
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年度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
临沂市信访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
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长期公示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国家档案馆 □公共图书馆 □其他 |
办公室 |
7 |
政府集中采购 |
实施 情况 |
本机关本部门政府集中采购实施情况。 |
临沂市信访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九)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定期清理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国家档案馆 □公共图书馆 □其他 |
办公室 |
8 |
公务员招考 |
- |
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
临沂市信访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定期清理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国家档案馆 □公共图书馆 ☑其他 “灯塔—党建在线”网站 |
办公室 |
9 |
其他法定内容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结果;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临沂市信访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五)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 《政协山东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
在答复建议和提案提出人的1个月内;定期清理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国家档案馆 □公共图书馆 □其他 |
调研科 |
10 |
信访 渠道 |
— |
各级机关、单位的网络信访渠道、通信地址、咨询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以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
临沂市信访局 |
《信访工作条例》第十八条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长期公示,定期更新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国家档案馆 □公共图书馆 □其他 |
调研科、相关科室单位 |
11 |
信访工作法律法规 |
— |
与信访工作有关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 |
临沂市信访局 |
《信访工作条例》第十八条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长期公示,定期更新 |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国家档案馆 □公共图书馆 □其他 |
调研科 |
12 |
信访事项处理 |
— |
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处理进展、受理结果、处理意见等信息。 |
临沂市信访局 |
《信访工作条例》第十八条 |
实时更新 |
对信访人主动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国家档案馆 □公共图书馆 □其他 |
接访科 办信科 网络信访科 复查复核科 |